教育部按語:為加強高等教育的宏觀管理,確保高等學歷教育必要的規格、質量和正常的辦學秩序,進一步完善社會監督機制,現將2005年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1778所普通高等學校名單(截止到2005年4月15日)予以公布。
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名單中,凡辦學條件低于限制招生(黃牌)規定要求的學校,在其校名前以“*”號標注(共60所),表示今年雖允許招生,但須嚴格控制招生規模,增加投入,充實辦學條件。
本名單按學校所在地、辦學類型、科類等排列,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普通本科院校(共700所);第二部分是普通高職院校(共1078所),包括高等專科學校、職業技術學院(學校)、短期職業大學和民辦高等學校;第三部分是經國家批準設立的獨立學院(259個);第四部分是經國家審定的分校辦學點(158個)。不含軍事院校。除本次公布的高等學校名單外,任何其它機構均不具備舉辦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資格。對于違紀招生的單位,其所招學生的學籍、發放的畢業證書國家均不予承認。請今年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的考生在報名前注意查詢本名單,以免失誤。
一、普通本科院校(共700所),>>>請點擊此處查看
二、普通高職院校(共1078所),>>>請點擊此處查看
三、獨立學院(共259個),>>>請點擊此處查看
四、分校辦學點(共158個),>>>請點擊此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