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學生宿舍家具和水電設施是學校的固定資產,住宿同學都有正常使用和妥善保護的義務和責任。
二、 宿舍內家具,水電設施自然損壞要及時報修,人為損壞按價賠償,故意損壞加倍賠償,并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處分。
三、 住宿同學必須嚴格按住宿床號使用配備的家具,嚴禁私自修改和改變家具的使用功能,嚴禁將靠背椅用于洗澡、飲水機墊椅;嚴禁挪用非配備的公物。如發現按挪用設備價值的1-5倍處罰。例,多出椅子(非本宿舍配備的)。
四、 住宿同學布置宿舍時,應保護門窗、家具、墻壁的整潔美觀,不得使用鐵釘、油漆、刀具、涂改液等有礙觀瞻的行為。
五、 本通知由公寓管理員和樓層自律會結合每星期星級評比時進行檢查落實。
公寓管理科
20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