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12年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工作的通知》(團閩委聯〔2012〕14號)文件精神,特制定《2012年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如下。
一、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
對象為閩籍或在閩普通高校應屆或歷屆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
并具備以下條件:
1.
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具備奉獻精神,能切實履行志愿者光榮的職責。
2
.
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
3
.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分配。
4
.
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87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5
、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派遣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和崗位所在地縣(市、區)生源的高校畢業生。
二、主題口號
新基層 新生活 新成長
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祖國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弘揚雷鋒精神 參與志愿服務,
為建設更加優美更加和諧更加幸福的福建而奮斗
三、服務內容
1
.
支教:在欠發達地區的鄉鎮學校從事為期2年的教育和教學管理工作;參與學校的教學、行政、研討等工作;開展教師業務培訓;普及校園網絡知識;牽線開展學校結對幫扶等活動。
2
.
支農扶貧:在欠發達地區的鄉鎮從事為期2年的農業科技、扶貧工作;參與農業實用技術的宣傳和推廣;領辦科技示范項目;組織開展農技培訓班;立足農村實際,申請、開發扶貧項目。
3.
支醫:在欠發達地區的鄉鎮衛生院從事為期2年的醫療衛生工作,部分在縣級醫院、防疫站工作;參與衛生醫療知識的宣傳;幫助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培訓指導鄉村醫療工作者。
4.
青年工作:根據基層實際需要從志愿者中擇優選拔條件適宜的志愿者擔任鄉(鎮)團委副書記或委員,按有關程序任免;少數優秀志愿者也可充實到縣級團委或兼職擔任所在單位的團干部。
四、宣傳動員
各級項目辦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類媒體,廣泛開展“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在組織招募期間,請各地市、各高校項目辦在各自網站的首頁顯著位置與“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者招募平臺”(zyz.541205.com)建立鏈接。各高等學校要充分利用校內廣播臺、校園網、公告欄、海報等媒體,廣泛宣傳“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招募信息和相關政策。
五、實施步驟
1.
服務崗位的申報和確定(3月25日前)
3
月10日
前,各縣(市、區)“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項目辦”將本地鄉(鎮)教育、農業(含林業、海洋與漁業)、衛生、青年工作、扶貧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按照《
關于開展2012年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閩大學生志愿辦〔2012〕1號)文件要求,上報市項目辦。
3
月16日
前,各設區市“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項目辦”按照省項目辦下達的指標,對縣(市、區)上報的崗位需求信息進行審核,確保完整、準確、詳實后,報省項目辦。
3
月25日
前,省項目辦審核全省崗位需求信息,報經省項目辦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于3月23日至3月25日向社會公布招募崗位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2.
組織報名(3月26日—4月30日)
(1)網上報名。 3月26日-4月30日,報名畢業生可登錄“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者招募平臺”(zyz.541205.com)查看有關情況,填寫個人報名信息。
(2)打印報名表。報名學生從網上下載《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并填寫有關信息(不得改動表格的設置,并使用A4紙打印)。
3.
審查考核(5月1日——5月15日)
(1)應屆大學畢業生報名表由所在院(系)團委負責人簽字并由所在院(系)黨組織蓋章后,于 5月5日前交至本校項目辦,由校項目辦負責考核,5月10日前寄至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務中心(即省項目辦);福建生源外省高校應屆畢業生將報名表交校團委蓋章后,于5月10日前將報名表格、學生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寄至省項目辦,由省項目辦負責審查考核;歷屆生將報名表格、畢業證書、身份證復印件于 5月5日前交至地市項目辦,地市項目辦審核后,于5月10日前寄至省項目辦。
(2)審核。各級項目辦應在收到學生《報名登記表》后,對其在網上報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等情況進行審核。并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寫審核意見。如發現報名者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
(3)嚴格面試。招募選拔期間,各級項目辦要集中組織1次對報名者的面試,并將面試結果書面上報省項目辦備案,必要時,各級項目辦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舉行筆試。
(4)初選。各級項目辦要在省項目辦的指導下,根據筆試、面試、招募指標的要求,綜合考察報名學生的政治思想素質、學習成績、志愿服務經歷等情況,初步選出符合條件的志愿者,并公示三天。合格后,使用“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網上招募管理信息系統于 5月15日前將名單上報省項目辦,省項目辦將再次進行選拔。
選拔志愿者優先考慮以下幾個因素:①應屆大學生畢業生學分總績點(或學業成績)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級學生總數前70%之內。②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優先③優秀學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務經歷者優先④基層急需的農、醫、師和經濟類專業者優先⑤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在服務地優先
4
.確定體檢人選(5月16日—5月20日)
省項目辦將通過招募系統,根據報名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和所報崗位要求,根據各高校項目辦、各地市項目辦的審查考核情況進行選拔,確定體檢人選。
5
月16日-5月20日各級項目辦要根據省項目辦下發的“2012年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初選名單(具體事項另行通知),組織入選志愿者按就近就便原則,在三級乙等(含三級乙等)以上的醫院進行集中體檢,確認志愿者名單。體檢不合格的,要及時調換,各級項目辦要本著對志愿者和服務地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省項目辦下發的體檢標準(見附件二)和健康要求,嚴格把關,確保體檢質量。如發現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省項目辦將予以通報,并取消項目辦下一年度的招募資格。志愿者在服務期間,因體檢不嚴導致既往病復發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責任項目辦承擔。體檢通過的要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統”中注明。
5
.
審定確認(5月21日——6月15日)
(1)省項目辦將根據筆試、面試、體檢結果,最終確定入選志愿者名單,并上報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領導小組審核。
(2)名單公示。經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領導小組同意后, 6月1日至6月3日,省項目辦將錄取志愿者名單進行公示,若無異議,省項目辦將與志愿者簽定《招募協議》。
(3)發放《確認通知書》。6月15日前,省級項目辦根據公示情況確認錄取人員,并發放《確認通知書》(即服務崗位,培訓報到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等)。
6
.
志愿者補招
培訓派遣期間,如出現入選志愿者流失,省項目辦將根據流失情況進行補招,補招工作嚴格按照省項目辦制定的志愿者選拔條件和體檢等選拔程序,從志愿者后備人才庫選拔并經培訓后方可派遣到崗。
7
.
集中培訓
(7
月中下旬)
省項目辦組織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大學生志愿者參加培訓(具體事項另行通知)。培訓的內容包括黨和國家新農村建設等政策文件以及有關基層工作特別是農業、教育、衛生、扶貧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志愿服務理念、志愿服務條例、志愿者典型事跡、服務地基層工作的現狀、服務單位和崗位的基本情況、服務崗位(教育、衛生、農技)專項技能、團隊意識等。培訓結束通過考試的,頒發上崗證書。
8
.
注冊、上崗
培訓期間,省項目辦將按照《中國青年志愿者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對志愿者進行注冊,頒發注冊證。
7
月中下旬,舉行出征儀式。儀式后,各服務縣項目辦工作人員組織志愿者抵達服務地,有針對性地向志愿者介紹服務地風土人情及服務項目的基本情況,并安排專人送志愿者赴服務崗位協調服務單位安排志愿者工作、食宿等有關事宜。服務縣項目辦要組織支教志愿者在開學前分階段參加崗前教學培訓、在當地教育部門實習、備課、家訪等,為開學后開展教育教學工作做好準備。并結合當地實際,適時做好崗位培訓工作。
以上組織招募、培訓時間安排將根據實際進展情況進行調整,省項目辦將在“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者招募平臺”(zyz.541205.com)上及時發布有關信息。
六、
日常管理和服務
1
.
戶口、檔案、組織關系管理。服務期間,畢業生戶口可根據本人意愿遷往服務單位所在地或家庭戶籍所在地或服務單位所在市、縣(區)人才服務機構,遷入地公安機關憑畢業生報到證、畢業證書和戶口遷移證為其辦理落戶手續。本省高校招募的志愿者戶口、檔案也可保留在畢業高校。福建生源外省高校大學畢業生志愿者服務期間,由中國海峽人才市場、福建青年人才開發中心提供免費檔案保管及人事代理。服務期間,黨團組織關系由畢業生憑黨團組織關系介紹信轉至服務單位。服務期間申請入黨的,由鄉(鎮)一級黨組織按規定程序辦理。服務期滿后,戶口、檔案和組織關系按照有關規定轉遷。
2
.
根據“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志愿者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由服務縣項目辦具體指導,由服務單位具體承擔。服務縣項目辦具體負責協調服務單位落實志愿者服務崗位、免費住宿以及安全、健康、衛生等后勤保障,幫助解決志愿者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志愿者的服務工作進行考核評估。服務單位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把志愿者作為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加強安全教育,給予相應的待遇,負責提出考核初步意見。服務地設區市項目辦對服務縣項目辦的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評估。志愿者所在高校項目辦要及時跟蹤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等情況,并積極給予幫助支持。各級項目辦協調一致對志愿者和項目實施進行全程管理。
3
.
省項目辦頒發《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者管理辦法》作為日常管理的依據;各級項目辦要進一步完善每季度情況定期通報制度和突發事件及時通報制度。
4
.
有關服務證書。“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統一頒發《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后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依據。
5
.
加強就業服務。
(1)各級項目辦都要積極爭取黨政部門的支持,將已出臺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同時,積極爭取有利于志愿者就業的新政策。
(2)各級項目辦要通過建立志愿者人才庫,在充分掌握志愿者就業需求的基礎上,整合資源,包括青聯、青企協等各個方面的資源,引導社會各界關注志愿者、了解志愿者,通過現場招聘會、網上招聘會等形式,將就業信息及時傳遞給志愿者,暢通志愿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供需渠道,為志愿者提供適合的就業崗位。原服務單位有職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應優先考慮接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縣、鄉各類事業單位,有職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也應拿出一定職位專門吸納這部分大學生志愿者。
(3)各級項目辦要動員和鼓勵各地就業服務機構開展針對大學生志愿者的信息咨詢、職業技能培訓、求職擇業指導等服務。
(4)各級項目辦要動員和整合社會各方力量,為大學生在欠發達地區創業提供幫助。各高校項目辦要切實負起責任,為每名服務期滿志愿者提供不少于1個就業崗位信息。
(5)各級項目辦要密切配合,對志愿者服務期滿后就業創業的情況及時進行跟蹤調查和服務。
七、評估考核
1
.
志愿者服務期滿,服務單位要對其作出鑒定并存入本人檔案,考核合格的頒發證書,作為志愿服務經歷和就業、創業證明。
2
.
對各級項目辦工作的評估結果作為表彰和下一年度項目實施的重要參考依據。
八、表彰
1.
志愿者服務期滿后,根據評估考核的結果對優秀志愿者和先進項目辦進行表彰,在省青年志愿者協會開展的各類評選表彰活動和志愿服務獎章的頒授中予以集中體現。
2.
省項目辦每年都將舉辦表彰活動,根據各市、縣項目辦工作情況評選“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組織獎。
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東街33號武夷中心6F
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3月
附件:1.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報名登記表
2.2012
年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體檢項目
附1
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
報名登記表
學校所在地:
學校名稱:
姓
名
|
|
性
別
|
|
照
片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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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
歷
|
|
院(系)
專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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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
長
|
|
健康狀況
|
|
既往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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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機或小靈通
|
|
電子信箱
|
|
家庭所在地
|
省
市(地區)
|
家庭通訊
地址及電話
|
|
服
務
意
向
|
服務崗位類別
|
第一志愿:
(
/ /
)
第二志愿:
(
/ /
)
A
、
教育
B
、
醫療衛生
C
、
農業科技
D
、扶貧
E
、青年工作
如填報志愿為
A
則請在()內填入專業,如:語文
/
數學
/
英語等。
是否服從分配
□
服從
□不服從
|
服務期
|
□
2
年
□
3
年
|
個人簡歷
|
|
志愿服務
經歷
|
|
大學期間
獎勵和處分
|
|
本人承諾
|
以上填寫內容全部屬實
報名者簽字:
年
月
日
|
所在院(系)
黨組織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高校項目辦
(或地市項目辦)
意
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備
注
|
|
|
|
|
|
|
|
|
|
|
|
注:應屆畢業生將本表交高校項目辦,附學習成績單,高校項目辦審核后合格后,寄至省項目辦;高校項目辦留檔備查,閩籍省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將本表和畢業證書、身份證復印件上交省項目辦,歷屆畢業生將本表和畢業證書、身份證復印件上交報名地市項目辦,地市項目辦核查后,上交省項目辦。
附2
2012
年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體檢項目
一、內科檢查(心、肺、肝、脾、神經系統等)
二、外科檢查(皮膚、淋巴結、甲狀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檢查(視力、外眼)
四、耳鼻喉檢查(聽力、耳疾、咽、喉、扁桃體)
五、胸部x光片
六、心電圖檢查
七、乙肝表面抗原檢查(若表面抗原陽性,建議做乙肝五項檢查)、
八、生化(肝功能、腎功能)檢查
九、血、尿常規檢查
十、既往病史詢問
由于各地醫療儀器型號、規格、檢測試劑、方法不同,各地可依據當地醫療機構通行使用的檢驗標準對志愿者進行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