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高校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及中華人民和國教育部令第29號《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要求,我校認真貫徹 “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理念,嚴格按照《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的要求,推動我校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力求進一步促進我校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規范、有序開展,接受師生員工和社會監督。現將我校2013—2014學年信息公開工作匯報如下,全文包括概述、學校信息公開情況和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三部分。本報告中統計數據的時間為2013年9月1日到2014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為保障師生員工、社會公眾、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我校信息,提高學校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一、健全學校信息公開形式。在泉州理工職業學院門戶網站開設校長信箱專欄,通過網站發布我校的信息公開制度、主動公開的內容以及依申請公開的辦理流程與方法;同時,還可以利用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形式對學校信息公開服務進行咨詢。通過多種渠道,更方便公眾獲得指引。二、對信息公開工作主要人員進行培訓。學院領導向信息公開主要工作部門負責人傳達了教育部“貫徹實施《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培訓會”精神,認真學習相關政策法規、推動措施等材料。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我校按照《辦法》,以公開為原則,主動公開學校信息。
(一)搭建信息公開平臺,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渠道
一是建立以泉州理工學院官網、校屬各二級網站、校刊校報、校內廣播、校內電視臺和電子顯示屏等校內媒體為依托的多渠道信息公開體系。通過學校廣大師生及相關人員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學校信息。截止2014年8月底,學校主動在官網上公開各類信息204條,出版報紙13期。此外,在固定場所設置信息公開欄、宣傳欄、公告櫥窗等,以紙質資料的形式公開學校各職能部門信息動態。
二是借助網絡推動信息公開。學校于2012年開通新浪官方微博,并于今年主動開通校園微信公眾賬號,通過信息公開、網絡互動,讓學生、校友、社會各界更快地了解學校信息。自開通之日起,學校及時公開各類信息,實時關注微博動態,聽取博內心聲并及時給與反饋,先后妥善處理多項意見。
三是拓展信息公開途徑。主動與社會媒體聯系,與上級主管部門緊密配合,將學校教育教學新經驗、新政策、辦學特色和突出事跡等進行公開。不僅在《泉州晚報》、《東南早報》、《海峽都市報》、《晉江經濟報》等媒體上發表報道26篇,而且在主要門戶網站、上級主管部門官網、信息簡報等進行公開。學校正實時更新完善信息公開的方式、方法,打造廣覆蓋、全方位的信息公開平臺。
(二)豐富信息公開內容,拓寬信息公開范圍
根據《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學校依實際情況,整合各類信息并進行公開。
1、學校名稱、辦學地點、辦學性質、辦學宗旨、辦學層次、辦學規模,內部管理體制、機構設置、學校領導等基本情況;
2、學校章程以及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
3、學校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4、招生、考試與錄取規定,學籍管理、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情況等;
5、專業設置,重點專業建設情況,課程與教學計劃,實驗室、儀器設備配置與圖書藏量,教學與科研成果等;
6、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學費減免、助學貸款與勤工儉學的申請與管理規定等;
7、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數量、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崗位設置管理與聘用辦法,教師爭議解決辦法等;
8、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與投訴方式;
三、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情況:無
四、信息公開的評議情況:無
五、因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遭到舉報的情況:無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與改進措施
我校在開展學校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一是目前各種信息公開渠道雖然比較多樣,但仍沒有專門的信息公開網,尚需進一步改進搭建,統一規范與管理;二是公開內容較為寬泛,未形成規章制度;三是各職能部門信息公開重視程度不同,各類信息未能及時得到公開,存在信息更新慢,查詢難問題;四是在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等深化信息公開的長效機制建設方面還有待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各職能部門要充分重視這些問題,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加以改進和提高。結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考慮從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改進: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管理機制。
二是進一步構筑信息公開平臺建設,進一步規范網站、官方微博等渠道管理,開設“信息公開”專欄,推進學校各單位在主動公開信息內容上做到實時發布、及時更新,提高師生和社會公眾對信息公開的關注度和認知度。
三是深化信息公開內容,拓展信息公開形式。牢固樹立“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理念,進一步做好主動公開信息的工作,并完善依申請公開程序搭建,促進信息公開長效化、機制化。
泉州理工職業學院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