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實我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杜絕就業統計數據不準確、不規范、虛假簽約等問題,根據《關于開展2020屆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20〕22號)的文件要求和2020屆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現做如下部署,請各學院認真組織實施。
一、工作目標
扎實穩妥推進就業統計工作,充分利用就業數據,實施就業、培養與招生聯動機制,促進人才培養質量的全面提高,促進就業創業工作質量的全面提高。通過此次就業統計核查工作,及時發現并杜絕“被就業”、“就業率注水”造假等現象的發生,確保就業數據真實、客觀、全面和準確。
二、工作安排
(一)時間:2020年6月26日至2020年7月10日
(二)各學院于2020年6月26日至7月2日按照本方案有關檢查內容要求進行自查,2020年7月3日至7月10日各學院進行交叉互查。
三、檢查內容
(一)實事求是做好就業材料統計和報送。各學院要對畢業生就業數據開展自查,嚴格審核每位畢業生的《就業協議書》、《就業勞動合同》、《就業接收函》等就業材料,就業證明材料中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等內容必須齊全、真實。相關紙質或者電子材料要在校級就業部門存檔備查。重點核查其他錄用形式的就業率超50%的學院,排查各學院對就業去向的劃分是否準確把握,是否存在將升學報名人數或者其他就業去向的人數放入其他錄用形式當中。
(二)核實畢業生及用人單位情況。各學院要積極配合學校就業部門開展各項核查工作,積極引導畢業生對本人畢業去向信息進行核實。根據就業材料中提供的用人單位聯系電話、聯系人,各學院、各畢業班輔導員要通過電話回訪、實地考察等形式進行逐一核實,避免學生謊報就業數據,就業率“注水”等現象發生。對變更就業單位的,要在就業信息系統及時更新并重新提供就業材料,確保各項就業數據準確真實有效。
(三)嚴格落實“四不準”要求。各學院要嚴格執行“四不準”規定,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
(四)嚴肅追究責任。就業指導中心將加大督促檢查和跟蹤落實力度,對各學院提交的就業材料進行復核,重點圍繞用實習單位頂替就業單位、畢業去向中填報“升學”和“靈活就業”比例失實、“自由職業”和“自主創業”統計水分多、將發放畢業證與簽訂就業協議、就業證明掛鉤、未就業學生“被就業”等問題進行核查,對弄虛作假的相關人員報請學校給予嚴肅處理。
學校公布舉報電話,我校舉報電話:0595-22500777
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聯系人:王晶晶15686466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