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是學校教學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教育教學規劃編制、教學計劃制訂、教學運行與管理、教學建設與管理、教學研究與改革、教學保障與管理、專業學士學位評估。
主要職責包括以下內容:
1.負責牽頭制定學校教學總體發展規劃、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和教學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制定學校專業群、專業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專業設置、調整、申報、學士學位評估等工作。
3.負責學校校企合作的牽頭組織、管理實施工作。
4.負責學校教學計劃制定、教學運行管理、教學總結等工作。
5.負責組織制(修)訂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課程教學大綱、實習實訓大綱等教學文件。
6.負責全日制學生的學籍管理、成績管理、教學檔案歸檔工作;負責全日制學生考試相關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學校學風建設。
7.負責制定學校教材建設規劃,完善教材選用機制,組織教材(講義)編寫、審定、出版和評優工作。
8.負責組織實驗(訓)室、實習基地建設與管理,審核實驗(訓)教學儀器設備的配置計劃,對全校實踐教學資源進行合理配置。
9.負責國家級、省市級、校級學科競賽、職業技能大賽、教學能力競賽等的組織及管理工作。
10. 組織開展教學改革與研究相關工作,負責教學成果獎校級培育、評經和省級及以上申報工作。
11.負責教學信息化建設,教學管理系統、教學信息化資源的建設、管理與維護等工作。
12.負責學校產業學院、專業(群)、課程、教材、教學團隊、教學案例等培育、申報、建設工作。
13.負責牽頭組織學校日常教學經費預算方案的制定、報批工作;負責相關專項教學經費的分配、預算、審核。
14.協助人事處做好師資隊伍建設規劃、教師隊伍的引進、選聘、培養、培訓、考核等工作。
15.負責對各學院上報教學工作量進行統計、匯總、復核。
16.負責學校教學工作委員會、學士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17.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招生、入學、就業、宣傳等工作。
18.負責對教學先進個人、教學團隊、單位等進行表彰和獎勵工作。
19.完成學校部署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