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試卷:
1
.期末交卷:
① 考試課程:每學期第16周,任課教師需提交由系部領導審核簽字的紙質A/B卷及其參考答案;并將試卷電子檔發教務處郵箱。
② 考查課程:每學期第15周,任課教師需提交系部領導審核簽字的《自行考試申請單》。
2
.第五學期(
10
周)期末交卷:
第五學期第
9
周
,任課教師需提交由系部領導審核簽字的紙質A/B卷及其參考答案;并將試卷電子檔發教務處郵箱。
3
.第五學期(小學期)期末交卷:
任課教師應根據系部教學安排
,在課程考試前一周,提供A/B卷及其參考答案。
4
.重新學習:
根據教務處安排,重新學習第
3
周,任課教師需提交一份試卷及其參考答案。
5
.畢業清考:
根據教務處安排,考試前兩周,教師需提交一份試卷及其參考答案。
二、關于考試:
1
.期末考試:
① 考試課程:每學期第十九周進行考試;
② 考查課程:每學期第十八周完成考試;
2
.期初補考:
① 考試課程:開學后第三周周末(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② 考查課程:開學后三周內完成考查課程的補考;
3
.重新學習:
每學期第
10-15
周;
4
.畢業清考:
10
月份下旬或隔年
4
月下旬;
教務處
2013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