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驗實訓耗材管理的通知
各教學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各類實驗實訓耗材的管理,現將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1.要求以“滿足教學、適量夠用、重復利用、杜絕浪費”為原則,根據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開設的實踐教學情況(集中實訓、課內實訓)制定對應的實驗實訓耗材標準(包含課程、實驗實訓項目、耗材物資名稱、數量、單位、耗材屬性、生均值等)。
2.每學期末(6月、12月)由教務處組織申購新學期實踐教學所需物資。各院系填寫“物資、設備采購申請表”(附件1),需在用途中備注清楚物資使用對象、人數及課程等。部門領導參考耗材標準及耗材盤點情況進行申購數量的核定,簽署意見后報教務處審核,經主管院領導批準后由采購部門統一購買。
3.耗材物資采購后需經資產管理部門驗證驗收后歸入到對應部門,由院系實驗中心負責人統籌管理。
4.任課教師、實驗員根據各實驗室的實踐教學任務及耗材標準,填寫《實驗實訓耗材使用計劃申請表》(附件2)向院系實驗中心負責人申請,納入對應的實驗室使用管理。嚴格按照“以舊換新、物盡其用、避免浪費”的原則進行使用,并如實填寫《實驗實訓耗材使用記錄表》(附件3)。
5.院系實驗中心和實驗室應分別針對所管轄的耗材物資出入庫進行登記。實驗員及教學人員應做好物資的回收利用、維護保養工作,提高物資利用效能。由于材料節約、計劃變更等原因而產生余料時,對應的實驗員必須及時退還至院系實驗中心,并辦理退庫手續。
6.每年6月、12月,院系實驗中心自行組織盤點,并將《實驗實訓耗材盤點表》(附件4)上交教務處,以便開展新學期耗材物資的申購工作。
7.所有耗材物資只用于學生實驗、實訓、訓練、實習,未經主管校領導批準不得挪作它用。
8.物資外借或它用或實驗員變動時,務必做好交接手續。如未履行交接手續而產生問題,由移出部門負責人負全責。
9.院系實驗室負責人和實驗員應督促借用人或單位按時歸還借用物資,應認真檢查歸還物資的完好度,并做好登記。若發現人為損壞及時報備。
10.耗材物資使用過程有損壞的,主張院系自主進行維護維修。如需報修、報廢處理的耗材物資,需經檢驗核實后按報修、報廢流程進行處理。
11.所有耗材物資的使用說明書、維修單、技術資料等由各院系實驗中心登記后統一保管,其他部門根據需要可借閱或復印使用。
另:為保障2017-2018學年第二學期的實踐教學工作,請各教學單位于2018年1月19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務處許億老師處:
1.參考最新人才培養方案制定《 專業實驗實訓耗材標準》。
2.根據制定的標準,結合現有物資情況填寫新學期《物資、設備采購申請表》。
附件1:物資、設備采購申請表
2:實驗實訓耗材使用計劃申請表
3:實驗實訓耗材使用記錄表
4:實驗實訓耗材盤點表
下載:《關于實驗實訓耗材管理的通知》
泉州理工職業學院教務處
2018年1月11日